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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多吉次珠等10名同志请辞自治区政协委员的决定
2026年01月27日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多吉次珠等10名同志请辞自治区政协委员的决定

(2026年1月26日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多吉次珠、扎西达娃2名同志因任职年龄原因,多吉战都、谭程富、殷慧辛、吴波、斯郎措姆5名同志因退休,格桑达瓦、李文辉、张光宪3名同志因调离西藏,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接受多吉次珠、扎西达娃、多吉战都、谭程富、殷慧辛、吴波、斯郎措姆、格桑达瓦、李文辉、张光宪10名同志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