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信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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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林芝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林芝市信访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信访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2.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市委、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3.负责办理自治区信访局和市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各县(区、市)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4.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

5.负责协调跨县、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市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县(区、市)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信访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业务科、督查督办科。共有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人员17人(党组书记1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四调研员2人;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4人,科员2人,工人2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附表 市信访局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736.75万元,较2023年收入减少1.41%,减少的原因是联合接访大厅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已支付大部分款项,2024年项目收入比2023年项目收入减少。

  2024年支出737.85万元,较2023年减少9.94%,减少的原因是联合接访大厅升级改造项目2024年支出较2023年减少。2024年收入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6.75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1万元,占总收入的0.15%。本年度收入总计737.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收支情况基本符合预算安排和工作实际需求,保障了各项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6.75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1万元,占总收入的0.15%。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557.72万元,占总收入的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77.78万元,占总收入10.56%;卫生健康支出收入33.8万元,占总收入4.59%;住房保障支出收入67.45万元,占总收入9.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总支出决算数73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1万元,占本年支出82.82%;项目支出126.75万元,占本年支出17.18%。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72万元,占总支出的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56%;卫生健康支出33.8万元,占总支出的4.59%;住房保障支出67.45万元,占总支出的9.15%。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737.85万元,2024年度各项支出为737.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总支出决算数73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1万元,占本年支出82.82%;项目支出126.75万元,占本年支出17.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7.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72万元,占总支出的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56%;卫生健康支出33.8万元,占总支出的4.59%;住房保障支出67.45万元,占总支出的9.15%。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72万元,占总支出的75.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56%;

3.卫生健康支出33.8万元,占总支出的4.59%;

4.住房保障支出67.45万元,占总支出的9.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4年“三公”经费总预算16.17万元,实际总支出16.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9万元,与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0.48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0.66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相比减少28.0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

2.2024年度信访局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较上年无变化。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2024年度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0人次。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4信访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737.8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100.9万元,因为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撤销驻京信访工作值守组,减少驻京信访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61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26.7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12月31日,信访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1附件 1 绩效公开

十、债务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政府债券资金。

、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信访业务经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为55万,资金支付为48.32万元,预算执行率87.85%。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接访办信费用:包括接访场所的日常运营维护、办公用品采购等。督查督办费用:如督查工作中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费用:包括排查工作中的资料印刷、走访调研费用等。信访工作调研费用:如调研过程中的差旅费、资料收集费、专家咨询费等。信访干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教材编写、师资聘请、学员食宿补贴等。信访宣传费用:如制作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等费用。档案管理费用:如档案整理、归档、保管等费用。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项目资金。同时,建立了健全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对每一笔资金的支出都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绩效目标情况。总体目标通过信访业务经费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信访部门履行职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信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过程:资金管理方面,资金支出率87.85%。

事项管理:监管有效性方面,明确监管职责,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监督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务规定;信访工作业务部门负责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查,确保经费用于信访工作相关的事项。建立严格的经费报销制度,规范报销流程和审批手续。要求报销的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报销内容必须与信访工作相关。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接访办信效率和质量目标,确保群众来访、来信和网上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到98% 以上,按期办结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督查督办效果目标:对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和本地区重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率达到96% 以上,推动问题解决率达到50%以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目标: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信访隐患,使矛盾纠纷排查覆盖率达到 95%以上,化解率达到87% 以上,有效减少新增信访问题。质量指标:求决类群众来信签收核对率达到96%。时效指标: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到92%;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5%。成本指标:减少上访率,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各项支出,减少经济成本。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网上公开率100%;社会长治久安。生态效益指标:在信访工作中,积极协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推动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通过经费保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信访问题,有效避免了矛盾的积累和激化,维护了社会的长治久安。满意度指标: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96%;信访群众对信访局满意度100%。

绩效评价良好。未来,将继续保持优势,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整体支出绩效水平,为信访事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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