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信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信访局2021年度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信访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信访局2021年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债务公开情况
(四)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林芝市信访局决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林芝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2)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3)负责办理自治区信访局和市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各县(区)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4)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
(5)负责协调跨县、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市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根据上述职责,林芝市信访局内设机构3个(正科级)办公室、信访业务科、督查督办科。
2.林芝市信访局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行政人员16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信访数据分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47批(件)515人次(去年同期402批(件)746人次),同比批(件)下降13.68%、人次下降30.96%。包括来访241批(件)402人次,同比批(件)下降35.22%、人次下降43.85%,其中集体访2批(件)20人次,同比批(件)下降88.89%、人次下降83.47%,个体访239批(件)382人次,同比批(件)下降32.49%、人次下降35.6%,重复访37批(件)43人次,同比批(件)下降13.51%、人次下降31.75%;来信来电106批(件)113人次,同比批(件)上升253.33%、人次下降上升276.67%,其中联名信0批(件),单信106批(件)113人次,同比批(件)上升253.33%、人次下降上升276.67%,重复信0批(件)。接待的信访事项中受理229批(件)333人次,妥善解决信访问题206批(件),较同年同期上升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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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信 统 计 |
来 访 统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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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信批件 |
单信人次 |
联名信 批件 |
联名信 人次 |
重复信 批件 |
重复信 人次 |
个体访 批件 |
个体访 人次 |
集体访 批件 |
集体访 人次 |
重复访 批件 |
重复访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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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类 |
0 |
0 |
0 |
0 |
0 |
0 |
2 |
4 |
0 |
0 |
0 |
0 |
建议类 |
0 |
0 |
0 |
0 |
0 |
0 |
18 |
33 |
0 |
0 |
30 |
36 |
检举揭发类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求决类 |
105 |
112 |
0 |
0 |
0 |
0 |
218 |
344 |
2 |
20 |
7 |
7 |
其他类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合计 |
105 |
112 |
0 |
0 |
0 |
0 |
239 |
382 |
2 |
20 |
37 |
43 |
(二)来信来访情况分析。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信访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机制不断健全,信访问题化解率大幅提高,群众工作效能有效提升。今年以来,我市信访接待量较去年同期总体下降明显,信访形势主要特点有:一是从信访形式来看,来访占69%,同比去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反映出我市群众利用网络反应诉求意识不断增强;二是从诉求分类来看,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然集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等领域。其中,劳资纠纷(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较凸显,全年劳资纠纷信访事项118批(件),占信访总量的34%,该类问题需要人社及各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三是从重复访和越级访情况来看,重复访较去年同期上升较多,反映出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应录尽录”工作有所提高,同时也暴露出责任单位协调解决事项工作有待加强。越级访方面,部分老上访户“择机上访”“信访不信法”的侥幸心理仍然存在,需要有关部门在全面做好重点信访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的同时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力度;四是今年上级向林芝市交办28批(件)信访事项(含第二批重复访治理6件),截至目前已办结23批(件),未办结的5批(件)均为第二批交办的重复访治理事项。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信访局要求,积极督导责任部门,对事项逐一落实包案、逐一制定化解方案,确保依法依规处理。
三、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预算为533.69万元,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是因人员调动工资、等各项指标都有所调整。
1、2021年的经费支出情况: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1.72万元;主要是用于职工工资的发放和对社会保障的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的支出。(职工工资317.51万元;住房公积金55.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36万元;医疗费21.7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1.92万元;残疾人保险3.4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68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4万元、医疗费1万元;抚恤金0.9万元;生活补助1.46万元)。
公积金支出:35.73万元、购房补贴支出20.09万元;医疗保险支出:21.7万元;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支出41.36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83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73.33万元;残疾人保障金支出3.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所需物的购置及各种费用的缴纳。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7万元,支付驻村队办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职工的严格执行下,我局的“三公”经费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接待费0.2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8.05%;交通费为14.71万元,与去年相比上升了3.08%。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决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21年,我单位总资产为600.89万元,主要包括银行存款8.87万元;固定资产600.89万元;因办公楼设施维修未完工,资金未支付因此银行存款比上年有所增加,2021年,固定资产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8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0.2%。
2021年,由于工作需要干部职工到外地学习交流及间赴北京、成都、拉萨维稳工作量的增加,交通费也随之增长。总收入为455.97万元,总支出为455.9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总资产为600.89万元,主要包括银行存款8.87万元;固定资产600.89万元;因办公楼设施维修未完工,资金未支付因此银行存款比上年有所增加,2021年,固定资产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8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0.2%。
(三)债务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委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四)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度我部门实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市财政局邀请第三方进行了绩效考核。我委预算整体执行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决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决算表
友情链接: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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