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五、举借债务公开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林芝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核定行政编制9个,事业编制2个,期末实有行政15人,事业1人。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林芝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二)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三)负责办理自治区信访局和市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各县(区)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四)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
(五)负责协调跨县、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市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林芝市信访局内设机构3个(正科级)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信访业务科、督查督办科;
人员编制情况: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人。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实有行政人员15人,工人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增加情况说明
我部门本年收入总计675.02万元,本年部门预算收入675.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5.0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万元。较2021年增加209.78万元,增幅45%,主要是新增人员经费、第三方评估经费、制服定制费等项目经费,同时相较于2021年新增人员3。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7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52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60.6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为3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49.56万元,其他社保保险支出0.56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为524.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6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补助32.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87万元,其他社保保险支出0.56万元、住房公积金49.56万元。
(二)财政拨款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的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工资福利支出为580.76万元,占总支出的86%(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为412.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为60.6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9.8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为49.56万元,伙食费6.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为10.39万元);机关商品服务支出为40.94万元,占总支出的6.06%(其中,办公经费支出为0.66万元,公务接待支出为2.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10.3万元,维修维护费支出为0.31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1.10万元,邮电费用1.77万元,取暖费0.37万元,差旅费13.96万元,工会经费8.5万元,福利费0.25万元,印刷费0.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0.16万元);项目支出为52.3万元,占总支出的7.74%.
三、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增减数 |
公务接待费 |
2.51 |
2.98 |
+0.47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88 |
10.3 |
+1.42 |
(二)因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故年初预算中无此项经费列支。
(三)2022年我局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我单位总资产为674.08万元,主要包括银行存款7.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66.88万元(净值376.75万元);2022年,固定资产与去年相比增加了65.9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0.98%。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
四、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没有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
五、举借债务公开情况说明。
我部门不存在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费用。
友情链接: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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