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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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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www.xfj.linzhi.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科技路,邮编:860000,电话:0894-58885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林芝市信访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服务对象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财政预决算信息等内容,以林芝市信访局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及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59条,通过公示栏公开各类信息6条,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党组领导下,依据《条例》规定,认真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单位门户网站由督查督办科负责管理维护,办公室负责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推进、协调工作,形成既分工合作、职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信息审核发布。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要求,对公开的信息分层级由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涉密信息不上网,公开信息不涉密”。通过设置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更高,时效性更强,主动性更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始终强调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常态化的重要性,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明确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单位门户网站,定期开展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定期自查维护,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三是根据各级对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及时跟进转载权威媒介发布的信访工作政策解读文章,针对涉及信访热点敏感问题,及时更新问答口径,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全面性,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进行读网巡查,及时整改落实测评反馈问题,对照政务考评指标,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距离《条例》规定和公众期待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也存在短板弱项,具体体现在:一是业务基础还不够扎实,自查发现部分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错字时有发生二是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少,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无专职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拓宽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查找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易错易漏环节,进一步加强整改规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升信访干部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扎实服务中心大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主办单位:林芝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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