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要求,林芝市信访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文员。主要负责文件整理、归档、记录,电话接听、消息通知,以及协助办公室开展其他日常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 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办公文员的工作要求,适应工作中的各种环境和任务;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能够理解并执行单位的工作要求和规章制度,具备基本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友好相处,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五)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此项条件要求不受年龄在 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限制);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全日制);
9.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同等条件下优先条件:学历高优先考虑;有相关工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电工证、技能证书等)者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西藏林芝网”、林芝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科技路林芝市信访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201室)。咨询电话:0894-5888516。
(三)资格审查由报名人员持报名简历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四)面试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未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录用公示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林芝市信访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四、薪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整和明确我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和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的通知》《林芝市本级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金实施细则》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食宿自行解决。工作日内可在单位外包食堂办卡就餐。本公告由林芝市信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林芝市信访局
2025年7月16日
友情链接: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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