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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信访局领导干部开展下访接访的公告(三)

发布时间:2023-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学习践行“浦江经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近期市信访局领导干部在实地调研期间安排了接待群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5日;

二、接访地点:工布江达县加兴乡、错高乡,朗县朗镇、登木乡;

三、接访人员:杨晓莉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注意事项:

(一)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二)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人可提前与所在地政府信访部门联系,由所在地政府信访部门对接下访接访领导;也可联系市信访局,联系电话:0894-58839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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