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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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信访局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信访条例》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信访热线:0894-581481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00;下午:15:30—18:00

受理单位:林芝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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