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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深化发展 大力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林芝市信访局 2021-07-21 来源:市直部门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河湖长制深化发展大力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近年来,林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高位推进,持续加大河道管护力度,全市水域岸线合理保护利用,河湖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100%,完成了主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6个县(区)河道采砂编制,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全市“党政主导、河长负责、部门协同、群众监督、全民参与”的河湖长制工作格局,林芝市配齐配强各级河湖长,全市共设河湖长1104名,其中市级27名(含总河长2名)、县(区)级159名、乡(镇)级435名、村(居)级483名、67名河长兼任湖长。市县级河湖长全部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担任,乡级河湖长全部由乡领导担任,

各级责任河湖长坚持“一线”工作方法,带头研究河湖管理重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河湖长制工作,守好各自的“责任田”。截止2020年底,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达1.5万人次,在落实河湖长巡河责任的同时,有效保护河湖生态环境。2021年上半年,市级责任河湖长及联系服务单位累计巡河湖人次达29人次,有效带动基层河湖长履职,全市各级责任河湖长累计巡河调研达1890人次,其中县(区)级104人次,乡(镇)级421人次,村(居)级1336人次。

一是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依据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相关要求,严格消减存量、遏制增量的基本原则,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各项工作。每月排查河湖四乱问题,严格问题认证,按照一般问题1个月期内整改完成,重大问题3个月期内整改完成的基本要求,推进问题整改。对西藏自治区第一季度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疑似“四乱”问题进行现场复核,并对属实问题进行整改。结合环境整治清理河湖沿线垃圾,截止目前共开展垃圾清理542次,出动11256人,清理河湖187条,整治垃圾堆放点120处,清理清运垃圾246吨,较好的保护了沿河生态环境。引导1764名水水生态岗位参与河湖督导巡查。为落实好河湖保洁工作,将解决河湖专项保洁员作为自治区“两会”提案,提交提案征集组,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二是加强污染防治按照“一控二减三基本”总体要求,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我市化肥使用量3690吨、农药使用量19.1吨,分别较2019年相比下降10%、69%。同时积极推广有机肥使用,2020年使用量达到4124吨,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面源污染。全市农膜覆盖面积2.6万亩,实现零增长。加强地膜回收,回收量达131公斤,回收率达到85%。严禁产能过剩行业和“三高”企业进入林芝,加强现有企业在线监督,完成八一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实现废污水处理在线智能监控。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要求进行分类预处理、收集、交接、运转,收集转运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医疗废物,做好消毒处理。投入3.98亿元,完成巴宜区、米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朗县、察隅县等县城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日处理污水总规模达2.65万吨。

责任编辑:水利局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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