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情况的补充公开
林芝市信访局 | 2019-08-07 |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我委对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信息公开,按照相关要求现补充公开内容如下:
一、扶贫资金指标下达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券
2016年4月13日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藏脱贫指〔2016〕11号)2016年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亿元,专项用于2016年我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
2016-2019年国家下达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66023万元(人均补助1万元),其中2016年下达补助资金17500万元(发改投资〔2016〕688号)、(发改投资〔2016〕1440号);2017年下达7500万元(发改投资〔2017〕441号);2018年下达62725万元(发改投资〔2018〕1378 号);2019年下达178298万元(发改投资〔2019〕503号)、(发改投资〔2019〕1030号),专项用于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
二、资金分配结果
(一)地方政府债券
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务资金24000万元。分配各地市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务资金24000万元,其中:日喀则市5952万元,拉萨市4800万元,那曲市4800万元,林芝市1440万元,山南市288万元,阿里地区768万元,昌都市5952万元.
(二)中央预算内资金
国家下达我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66023万元。下达各市地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资金266023万元。其中:拉萨22979万元,日喀则市70045万元,山南市8125万元,林芝市3498万元,昌都市103255万元,那曲市50335万元,阿里地区7786万元。
三、绩效目标
按照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我委对此项资金设置了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西藏自治区2016年-2020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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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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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完成“十三五”期间26.6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范围内的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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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数量指标 |
支持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万人) |
26.6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是 |
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期完成投资 |
是 |
经济效益指标 |
搬迁对象收入水平明显提升,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
明显 |
社会效应指标 |
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改善 |
提升 |
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改善 |
提升 |
|
生态效益指标 |
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
明显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到2020年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与全区各族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
10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改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条件 |
≥80% |
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设定目标严格规范使用资金,确保实现扶贫资金既定目标。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责任编辑: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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